本报讯 (记者闫妍 通讯员扈志会、程芳)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推行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施“阳光安置”,成功安置2014年底和部分2015年度退役士兵175人,其中安排至中、省直单位34人,市、区属单位141人,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安置工作的健康开展。
本次安置全面采用“双考一选”自主择岗的方式,各区负责档案考核打分,市人才考试中心组织文化考试,市退伍安置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排名,退役士兵按照排名先后自主自愿选择工作岗位,充分体现了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