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王旭东)近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拦截了一辆“新能源观光车”。经查,该车系长安奔奔小型轿车,无牌。该车驾驶人是一名残疾人,仅持有残疾证便驾车上路载客。
8月31日,交警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张军带领民警在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遂将其拦停。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是一辆长安奔奔小型轿车,而车辆前后都没有悬挂车辆牌照,仅贴着“新能源观光车”的标志。该车驾驶人是一名残疾人,而对其身份证进行查询发现属于无证驾驶。后来,该驾驶人出示了其残疾证。
民警要求该驾驶人配合执法时,其却声称买车就是为了图方便,不需要驾驶证,并一直坐在车里迟迟不肯下车。经询问,车上的乘车人是该驾驶人拉的“脚”。
经民警一番劝导,该驾驶人终于下了车。他双手撑拐,很明显是下肢残疾,行动不便。由于身体原因,他认为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所以一直无证驾驶。车辆没有悬挂车牌,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交警二大队民警表示,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200元罚款。此外,民警表示,该驾驶人是残疾人,下肢残疾但上肢运动没问题可以,自主坐立。这种情况,他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然后可以申请残疾人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