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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列入“黑名单”失信主体将受惩戒

2020-06-08 16:41: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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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育民)为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信用监管,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唐山市卫健委会同信用办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失信行为及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所称失信行为指唐山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传染病防治机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侵犯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人,在县以上卫生健康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过程中依据认定标准生成能够反映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办法所称信用“红黑名单”,是指由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认定,可用于识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守信或失信的数据和资料。

办法明确,对列入卫生健康行业失信行为的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采取列入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重点名单范围、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纳入年度校验等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对列入失信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校验时,根据情节扣除总分的10%至30%。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联合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便利。并根据卫生健康领域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基本数据,结合卫生健康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建立卫生健康经营服务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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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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