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一小伙儿在行车过程中,因“路怒”竟连撞他人汽车3次,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险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滦县公安局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据介绍,4月30日,某公司员工李某驾驶公司的厢式货车前往滦县榛子镇送货。行至榛子镇交通岗时,路南侧由西向东方向正在堵车。因送货心急,李某想从左侧超过前方一辆汽车,但在超车时,被前车抹了一下。李某继续行驶时,前车突然踩了刹车,李某来不及反应,致厢式货车撞到了前车左侧保险杠,两车遂降低了车速。
此时,李某心生怒火,踩大油门,朝前车尾部撞击,见撞得不严重,又进行第二次撞击。由于撞击力度大,前车被撞到了停在路南侧的半挂车车身上。李某仍不肯罢休,进行了第三次撞击,用车头顶着前车左侧车身向前推行十几米远,致使前车严重受损。此时,李某才停下车。当李某看到前车上还有其他两个大人和两个小孩时,才心生悔意。
李某故意3次开车撞击他人车辆,使被撞车严重受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滦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予以刑事拘留。(记者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