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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唐山消费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2023-03-09 17:53: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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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唐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唐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李文涛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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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记者师源摄

过去的一年,唐山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不断强化监管执法,优化消费环境,畅通消费维权,守护消费安全,化解消费纠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聚焦群众关心的消费市场安全,严把质量安全关口

以事关民生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等领域为重点,强化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9117批次,达到5.9份/千人的新高度,抽检密度稳居全省首位;完成药品抽检705批次,医疗器械国抽7批次、省抽21批次,靶向性抽检化妆品285批;抽检工业品、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四大类共882批次;完成汽、柴油快速筛检和监督检验5859批次,1170座加油站实现“清底式”检验,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抽检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20家、设备54台,实现了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全覆盖,检查电梯设备1373台,确保设备时刻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设施及经营者,全部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后处理。监测各类媒体广告544816条次,监测电商平台和网络主体18429条次,检查各类合同3340余份,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抽检、抽查,较好地保障了百姓消费安全。

聚焦群众盼望的消费环境优化,大力开展示范创建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市累计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25家;新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3家,累计达646家;新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4家,累计达309家;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182个,累计达1265个;创建“网络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基地”3个、“网络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单位”8家;评选唐山市“网络经济创新发展带头人”13名;培育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22家,累计达801家;创建省级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餐厅2家、省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放心单位2家、省级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288家;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8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4家;评定市级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标准食堂40家。全市25家校外供餐单位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部建立并实施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消费条件持续改善,消费信心有效提振,消费环境逐步向好。

聚焦群众烦心的消费矛盾纠纷,拓宽投诉维权路径

为着力解决消费者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22年,全市12315平台接收总量为156133件,其中,投诉31992件,举报16061件,咨询108080件,按时处置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5.22万元。接收唐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371件,按时办结率100%。全面铺开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创建工作,共创建ODR企业26家,消费者通过12315客户端可直接选择ODR企业进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诉求解决效果明显提升。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8万元。

聚焦群众痛恨的消费失信违法,严打不法经营行为

立足市场监管职责,紧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格式合同、违法广告、养老诈骗、民用品维修、预付式消费、无照经营、扫黑除恶、医疗美容、哄抬物价等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各类案件4156件,罚没款3544.74万元。其中,查处侵权假冒类案件258件,罚没款305.14万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07件,罚没款97.49万元;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案件127件,罚没款38.84万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64件,罚没款682.84万元。强化行刑衔接,在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中,公安部门立案129起,破案1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人,移送起诉150人,捣毁窝点137个,打掉团伙18个,涉案金额6407万余元。通过严格执法监管,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环境不断净化,充分彰显了执法的威慑力、震慑力,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聚焦群众关注的消费市场热点,着力加强宣传引导

精心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走进直播间、接受媒体采访、发布典型维权案例、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广泛科普消费常识,倡导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全市系统共组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569(场)次,组织行业专家提供咨询服务311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3.55万份。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4万余件、价值172.6万多元。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1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推送维权信息3251条(次),发布消费警示信息127条,成功推出微信公众号阅读量“1万+”文章6篇,其中《唐山市956家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可提供送药服务》被多个公众号转载,点击量“10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研讨会24次,约谈企业1018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8160份,开办维权讲座7次,组织开展电梯、化妆品等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竞赛活动,播放有关宣传报道专题、专栏节目15个,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浓厚氛围。(河北日报记者师源整理)

责任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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