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通讯员杨学慧)12月23日23时50分,唐山市交警六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开平区园区道住友路口处执行夜查大货车穿城入市,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2***8的白色丰田小轿车停在左转道停止线处迟迟不走。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驾驶员处于昏睡状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六大队一中队队长李刚询问时发现,男子满身酒气。经调查,驾驶员程某,以为深夜路上应该没有交警查酒驾,于是在唐山市内某饭店饮酒后,便想自己驾车回农村家中。走到半路酒劲发作上来困意难忍,等红灯时直接就睡着了。
民警对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39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