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明 慧来)近日,一驾驶员因两次实习期内酒驾被丰南区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两年的严惩。
据悉,当日晚上8时许,驾驶员冯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小轿车,沿胥涧路行驶至宋家坨附近时遇到丰南交警大队正在进行酒驾整治行动,经检测冯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5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进一步调查发现,冯某曾于2014年4月30日因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被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八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查获,并注销了他的驾照。2015年3月24日,冯某重新考取了驾驶证,谁知实习期还没过,又酒驾被民警当场查获。
鉴于冯某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丰南交警大队对冯某实施罚款和行政拘留,并将其驾照禁考期延长至两年。
丰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才能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亲朋好友相聚,喝酒难以避免,但是切忌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必将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