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检使用其他车辆牌照事儿大啦!
罚款2200元记15分并降级
近日,交警九大队秩序中队查获了一起因未年检而使用其他车辆牌照的违法行为,大货车驾驶员受到了罚款2200元、记15分、A2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11月13日上午,九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艾维合,协警李建、张辉在唐丰快速路收费站设卡执勤。9时许,一辆满载钢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驶入收费站北广场,民警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司机下车后,出示了驾驶证、行车证。当民警拿着他所出示的证件与其车进行核对时,发现主车牌照号为冀BM2570,挂车后牌照号为冀B3D97挂,而行车证上的牌照号为冀BJC21挂。民警当场询问司机,司机支支吾吾一番后说出实情,原来他的半挂车后斗没有年检,怕交警查或摄像头抓拍,他把别人车上的牌照卸了下来挂到了自己车上。民警对司机的这种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暂扣了车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年检车上路,罚款200元记3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罚款2000元记12分,合并执行2200元罚款,记15分,同时该司机是A2驾驶证,还要面临降级的处罚。
九大队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害人害己,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请司机朋友一定要及时年检车辆,自觉守法,文明驾驶,平安出行。(记者 海燕 通讯员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