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汽车爆漆生锈维权更换车身
【案情回顾】
2014年11月10日,李先生来迁安市杨店子消协分会投诉称,其两年多前,从杨店子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8多万元的汽车。2013年8月初发现汽车后面两侧轮眉局部油漆爆裂并生锈,对此,经销商只同意局部喷漆处理,李先生因汽车刚买一年多点就出现这种现象不同意喷漆,而且担心喷过漆后过段时间再出现问题,故要求更换新车。该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承认李某汽车发现的问题是喷漆钢板处理缺陷,也不能保证不会再出现问题,但拒绝为消费者更换新车。
杨店子消协分会工作人员为双方详细讲解了《消法》及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内容,最终,在杨店子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的提议下,双方同意更换车身。
【消协评析】
《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本例中汽车因存在喷漆钢板处理的缺陷,无法确定何时再出现类似问题,分会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耐心调解,最终促使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车身。
案例七:热水器漏水消费者损失严重
【案情回顾】
2014年3月,周先生从滦南某热水器专卖店花费1500元购买了一款燃气热水器。5月份全家人高高兴兴地搬进新楼房。12月3日下午,周先生楼下邻居打来电话,称其厨房房顶向下滴水。周先生赶回家发现屋内全部家具、木地板已被水淹没,热水器还在不停向下流水。周先生急忙关掉进水开关,打电话找来该热水器专卖店的负责人,几个人忙淘水揭木地板,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因热水器内铜管漏水造成130平木质地板变形,沙发、家具、电脑主机、壁纸等物品受损严重。经滦南县消协调解,该经销商同意赔偿周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玖万元整。
【消协评析】
《消法》第52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