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定制家具下错单商家违约要赔偿
【案情回顾】
消费者马女士在某大型家具超市定购了各种品牌的组装衣柜、玄关柜、鞋柜以及室内所有的木线等价值13.5万元的产品。安装工人到其家中安装时,马女士发现有5件家具与报价单所写品牌完全不符,而且所用木线的收费价格全部高于事先报价单上的价格。马女士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派人看了产品材料的外包装以及实物,确实存有较大误差,并承认是商家工作失误,下错了单。马女士要求退货,而商家的答复是定制产品不能退货。双方经过六个月的交涉后,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
路南区消协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分别协商,尤其针对商家违约在先,工作人员与商家负责人进行了数次沟通,前后历经200多个工作日的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退还马女士消费差价1.97万元,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1.6万元,按照事先约定继续履行。
【消协评析】
《消法》第52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本案的焦点主要是因商家失误导致影响消费者入住新居近8个月,按照以上规定,消费者有权提出更换、退货等主张,并要求赔偿,作为商家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