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3711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043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7116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征地补偿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3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0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270万元、利息收入69万元、转移收入0.3万元。支出预算3573万元。当年结余775万元。
2.海港区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835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103100万元,上级税收返还75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79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1835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523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45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502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29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023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征地补偿和土地填方支出预算4501万元。当年结余3717万元。
(五)重大支出政策及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在保障人员和基本运转支出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支持沿海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