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615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29330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廉租房和保障房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99752万元,用于道路养护维护及还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彩票公益金等支出7072万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0万元,安排市轧钢厂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500万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共六项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69117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553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165万元、上级补助企业养老收入356067万元、利息收入29072万元、保险关系转移收入6093万元、其他收入240万元。支出预算1581888万元。当年结余109288万元。
(四)高新区、海港区预算草案
1.高新区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2950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87060万元,上级税收返还306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4261万元,调入资金85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950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40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89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