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查处的部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路北区华安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2014年3月10日,群众反映路北区华安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过期食品4袋。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予以没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处以罚款3000元。
2、玉田县唐山晨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恋恋果桃果味饮料标签不规范案。2014年5月13日,群众反映唐山晨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恋恋果桃果味饮料标签不规范。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唐山晨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涉案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表达单位标示错误。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并处以罚款1万元。
3、开平区越河镇安徽板面馆无证经营案。2014年7月4日,群众反映开平区越河镇李某无证经营安徽板面。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涉案板面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李某在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执法人员对李某处以罚款4000元。
4、迁安市万嘉市场猪肉摊贩王某、叶某销售注水猪肉案。2014年8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迁安市万嘉市场猪肉摊贩经营的生鲜猪肉进行了集中抽检,共抽取猪肉样品28批次。经检测,王某、叶某经营的生鲜猪肉含水超标。执法人员分别对王某、叶某处以罚款1万元、1.6万元。
5、丰南区厚园食府有限公司销售无标签食品案。2014年8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丰南厚园食府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无标签杂果罐头7瓶,过期食品2袋。执法人员对涉案产品予以没收,对该公司共处以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