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记者1月7日从唐山市人社局获悉,在2014年底,唐山全市153.8万名参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实现职工医保市级统筹,职工医保实现了网络全市联通、“同城同待,同城同库”后,2015年伊始,唐山市又正式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据了解,在居民医保实现统筹前,唐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个人缴费部分不统一,统筹后,全市将统一到市本级的缴费标准。据唐山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蒋耀光介绍,实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将体现医保制度公平性原则,实现“同城同待”或称为“同城无异地”。“实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可以统一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参保者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就医、购药,方便参保居民。”蒋耀光说。
据了解,唐山市自2008年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覆盖了无收入老年人(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普通居民)、各类学生儿童(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劳动年龄段非从业人员(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外来务工人员家属子女、城中村人员等所有城镇居民,截至去年11月份统计数字,唐山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8.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