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安装家电遇“二次收费” 销售有告知义务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2014-12-15 16:14:31  责任编辑:侯猛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天玥)如今,“免费送货上门安装”已成为家电行业普遍规则,但是,不少市民却遭遇了被索要其他额外费用的情况。最近,唐山市民陈先生在安装彩电时就遭遇了“二次收费”。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几天前购买了1台平板电视,购买时商家承诺免费送货、免费安装。结果工人上门安装时,却要求陈先生支付100多元的“挂架费”。陈先生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得埋单。“没办法,必须要安装啊,总不能把电视机抱在手上看吧。”陈先生说,事后他也查询了一些资料,一般的挂架在网上仅售几十元。

  记者在网上搜索“电视机挂架”,发现吐槽电视机安装“二次收费”的人不在少数。不少网友表示,电视机挂架、底座和遥控器一样,均是电视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没有它们就看不成电视,其成本应已计入电视机价格中。现在商家分解出售这些配件,十分不合理。

  就平板电视挂架另收费一事,记者向某品牌彩电销售人员杨女士进行了咨询。杨女士告诉记者,在销售产品时,销售人员有告知义务,如果销售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属于销售人员的责任。

  针对此事,记者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在安装时如果确实需要另外收费的,应该在销售环节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公开材料价目表,使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如在价格牌上标明“不含放置设备价格”“不含底座价格”等。除了商家有义务在销售家电时对于安装中存在的收费项目予以明示外,消费者也应多加注意,购买家电时,事先问清安装及原装配件情况,并了解送货安装后的统一报价。如确需增加配件,也要先问清价格,以免陷入低价促销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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