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业主不交物业费 小区物业贴威胁版“温馨提示”(图)

来源:合肥晚报  2014-11-19 17:07:57  责任编辑:侯猛

  ■观点

  物业若如此做有违道德

  如果物业公司真的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房号和姓名等信息公之于众,那么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对此,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张畅律师认为,物业如果今后真的这么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让“全合肥”都知道欠费业主的个人信息。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属实,物业公司有权利通过司法程序向业主讨要物业费。

  ■探讨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如何调和?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小区都会发生业主与物业之间有关管理、服务和收交物业费的矛盾。

  物业称,正是由于收不齐物业费,导致没有资金运转,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就跟不上;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称,是由于物业日常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所以不能把钱交给物业,“交了也白交”;而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更是怨声载道,他们认为自己正常缴纳了物业费却得不到物业好的管理和服务,物业费交的有些亏,同时,他们也谴责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

  这看似不可调和的几方矛盾究竟有没有方法来解决呢?对此,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也提出了一些值得参考的建议。王云飞说,在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中,物业一般都是说这个矛盾是业主先挑起的,但是实际上,物业是强制介入小区的,并单方面制定了霸王条款,当业主无法履行物业制定的霸王条款时,业主就不愿意向物业交纳物业费,而业主不交物业费恰恰成了物业不提供标准服务的借口。

  “当然,也不否定一些业主是故意刁难物业,故意不缴纳物业费,但是反过来看,只要物业提供了达标的管理和服务,业主一般都会交费。”王云飞在了解到中央美域小区事件后认为,物业如果实施了这种做法,不但泄露了业主的隐私,这种方式还对业主的人身安全都构成了威胁。

  物业与业主的这种矛盾有没有调和的办法呢?王云飞也给出了一些建议,“如果想解决物业和业主的矛盾,要从根本上去考虑,也就是说,一个小区的物业必须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来推选,而不是物业公司单方面提前的介入。”王云飞认为,可以参考社区自治或村民自治的模式,来建设小区和谐的关系。记者郑静/文 高勇/图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