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周宏武、王双利、赵英坤)近日,遵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纵火案,并首次探索尝试了审判前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这是该院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的积极实践,对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化名)是一名未成年人,因不满父母离婚,在父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将自家东屋内海绵垫点燃,造成整个房屋及大部分物品被烧毁。经遵化市价格鉴定中心认定,被烧毁物品价值为46700元。
开庭审理前,遵化法院结合以往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认为涉罪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往往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诉讼过程所造成的紧张情绪、心理压力也会带来心理创伤。因此,该院在审理前专门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与被告人面对面交谈,实施心理干预和疏导。心理咨询师从专业角度剖析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心理,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伤害,巧妙化解了未成年人对法庭的抵触心理。在心理咨询师的帮教下,被告人现场痛哭流涕、深表悔恨。被告人表示,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孝敬父母。而被告人的母亲也表示,女儿犯的错误与自己有直接关系,以后会多关心女儿,用爱去教育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