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志远 通讯员 张楠)近日,唐山市工商局路北分局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货。
路北分局接到消费者孙先生投诉:其在钓鱼台装饰材料市场的某门业订做了一扇室内门,到货后发现该门的颜色和款式细节部分与当初订货时不符,但经营者坚持称该门就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订做的,要求消费者补齐尾款,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消费者孙先生投诉到路北区工商局12315,希望帮其调解。
路北分局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分局进行调解。根据双方提供的当时约定颜色和款式时用的图册,执法人员仔细比对图册中照片和消费者提供的实物照片发现,该门的颜色和款式细节确实与图册中存在差异。经过耐心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