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闻网讯 7月17日,记者从承德市发改部门了解到,承德市申报的《河北承德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集中论证和复核把关,并通过了公示期,标志着承德市成功列入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6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按照“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发创新、绿色崛起”的总要求,为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承德市决定争列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根据这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市发改委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争列工作,并委托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编制《河北承德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评审会,承德市《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在全国5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综合排名中承德市位列第一。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印发了《关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正式将承德市列为国家首批5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