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今朝通讯员梁静)记者从唐山市民政局获悉,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唐山市启动新式《残疾军人证》。自2015年1月1日起《残疾军人证》旧证作废。
据了解,《残疾军人证》的换发时间为9月19日至12月底。新式《残疾军人证》有防伪认证芯片,鉴别真伪可通过《残疾军人证》专用核验终端读卡设备进行联网核验,查询到残疾军人姓名、身份证号、残疾等级等情况。此外,为方便残疾军人购买火车票,新证封底下方同时外贴了铁路优惠卡标签。残疾军人需提供两张近期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底色不限),照片背面填写相应残疾军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为方便残疾军人证件使用,换证期间旧证照常使用,领取新证时将旧证收回。
另据了解,《革命烈士证明书》也开始换发,换发时间为9月19日至11月底。申请人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持证人与烈士关系证明材料等到烈士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原《革命烈士证明书》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回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