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食药监局:禁止销售麦螺 食用海螺须谨慎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2014-07-23 11:02:07  责任编辑:候猛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福建阿婆吃下300克麦螺 10分钟后中毒成植物人”的消息在网上、微信中广为传播,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对市区一些小餐馆、大排档经营的水产品进行检查,发现这些餐饮单位主要经营小龙虾、青蛤、花蛤、蚬蛤、湖水螺等水产品,未发现毒麦螺(学名织纹螺),但是属于织纹螺类的海瓜子有销售。

  2012年7月,国家卫生部就发出通知,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0.5厘米,毒素类似河豚毒。我国近海有60余种织纹螺,大部分都是有毒的,但它的毒素并不是来自于它的肉,而是胃。因为水域、季节的不同,织纹螺所吃的藻类有可能有毒,也有可能没毒,而含毒量也不相同。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属于织纹螺类的海瓜子并没有被列入禁止销售的范畴,夏季也正是海瓜子大量上市之时,大部分大排档均有海瓜子销售。夏季高温,像蛤蜊、海瓜子一类的海产品很容易腐败变质,也容易引起中毒,其毒性原理非常复杂,而且通过通常的高温加热并不能起到分解毒素的作用。因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建议市民,食用海瓜子等水产品时需要谨慎。

  (胡江 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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