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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就“举报宣传周”活动答记者问

2014-06-23 10:19:35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记者 郑媛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6月23日至27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树勇。

    记者:请问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什么?

    高树勇: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即: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度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省和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也是我市此次“举报宣传周”的一个宣传重点。

    记者: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高树勇:我国宪法规定控告、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当前,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70%的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群众举报已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主渠道。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就是为了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增强全社会反腐、防腐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与腐败现象斗争的积极性;同时,更加有效地引导人民群众掌握依法举报的方法和途径,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主要有哪些宣传形式?

    高树勇:为了使“举报宣传周”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市检察机关采取了多种宣传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到群众集中的集市、街道设点宣传,张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当场答疑解惑,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二是利用出租车显示屏、手机群发宣传短信等形式,扩大举报宣传的覆盖面;三是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全方位廉政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四是通过领导接访、联合接访,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记者: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高树勇:目前我市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有专人负责接待。二是信函举报。可以将举报材料邮寄到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或者各县(市)、区的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三是电话举报。检察机关开通了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举报人在唐山本地可以直接拨打12309,举报中心有专人接听、记录,通话内容将全程录音。

    另外,我们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即举报人举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我们就能够更好地和举报人取得联系,及时沟通反馈信息,也有利于兑现举报奖励政策。

    记者:对于实名举报,群众最担心的是举报以后泄密和遭受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请问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举报有哪些保护措施?

    高树勇:这点请广大群众放心,检察机关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对举报人有一系列保护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这为保护举报人及近亲属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专门制定了《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规定了严格保密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等制度。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但同时也要注意的是,群众要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举报内容要真实,通过虚构事实恶意诽谤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绍谦】 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就“举报宣传周”活动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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