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张楠 曹瑞云) 美容院“免费美容”的陷阱早已被人们所熟知,可是一旦美容院抛出“免费美容”的诱饵,仍有人上当受骗。
日前,李女士经过某商场时,商场内某美容院的美容师正在门口做美容产品宣传,见到李女士后极力说服她到院内免费试用美容产品。李女士进入美容院后,美容师为她试用了多种美容产品。当李女士体验完想离开时,美容师却称美容产品是免费的,可美容服务却要收费,李女士须支付500元后才能离开。李女士致电路南区工商局南湖分局12315投诉。
工商人员立即联系经营者,并进行了现场调解。据《消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消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应当全面、真实,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最终,美容院没有收取李女士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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