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有关通告,决定自11月7日零时起至11月13日24时止,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据介绍,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机动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对北京市和对外省、区、市机动车的其他交通管理措施。
此外,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但“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和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及邮政专用货车除外。上述车辆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零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瑞柱 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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