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9日起,一场涉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案件的“执行风暴”席卷滦县,半个月时间内,滦县法院通过专项执行行动,执行拒不偿还银行贷款案件27件,标的总金额113.5万元,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司法权威。
针对近年来金融领域拖欠贷款、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现象,为保护企业权益、维护诚信健康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环境,滦县法院9月9日起开展了涉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县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60名,警务车12辆,实行分区域、全天候作战,通过教育、威慑与适用强制措施并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声势。
他们一方面刚柔并济,打劝结合,提升执行效率。对借款当事人,积极做好劝解工作,努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充分发挥专项行动人员、时间集中的优势,依法加大财产查询、扣押、司法拘留、罚款工作力度,以强大的法律威慑促使被执行人还款。王某拖欠滦县信用联社23万元一案,王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拖欠贷款长达五年之久。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后,王某在拘留期15日内,仍抱侥幸心理处于观望状态。对此,执行干警在15日拘留期过后,依法再次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看到法院动真格,迫于司法压力,王某终于还清全部借款23万元。截至9月25日,执行干警在专项行动中共采取查询、查封、扣押措施78次,司法拘留18人,通过依法强制措施,先后执行案件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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