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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2023-02-28 16:31:55 来源:纵览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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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客户端讯(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李金花)2月28日,记者从唐山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也是全省首个地级市在生态环境领域制定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唐山作为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和河北省重工业城市,承担着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的重要责任。在唐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聚焦“三个努力建成”和“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和《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两部专项地方性法规,对保护和改善唐山市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破解唐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制定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综合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被列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首要议事日程。《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正是因事而制,法宜其时。

《条例》作为全省首个地级市在生态环境领域制定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共7章54条,主要包括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吸纳了国家、省市的一些政策措施,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了外地先进立法经验,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措施、加强信息公开、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立法创新,具有鲜明的唐山特色:如,回应新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针对碳达峰与碳中和、碳配额与碳减排作出了系统规定;解决新问题,细化了上位法未作规定的相关制度和罚则,并在2018年环保机构垂改后,率先通过地方立法赋予了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主体资格,提高了执法效能;巩固新成果,将唐山市已被实践证明成功有效的污染防治政策上升为刚性法规,切实增强了法规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的制定是深入推进唐山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更是增进人民福祉,让唐山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迫切需要,对于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也必将成为唐山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利器。

责任编辑:李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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