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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1-12-29 15:11:02 来源:唐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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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市场活力,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近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5项具体任务:

主动服务项目。加强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对接协调,协调解决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审批进度。实行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将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建设。

优化审批服务。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全流程网办,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落实《唐山市市本级涉企经营前置后置行政许可目录》。

动态调整绩效分级。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帮扶指导企业提升在线监控体系、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深度治理、清洁运输体系建设,及时调整绩效分级。

落实正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动态调整。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保障,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保障重点企业(项目)的生产和发展。

科学执法。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分表记电、视频监控、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对企业进行监管。

为推动《方案》落地落实落细,该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监督事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同时,还将借助政务新媒体强化宣传,通过解读材料、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形式,引导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及办理流程。

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方案》落实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举措,积极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记者赵立峰)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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