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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期延长至5月底

2021-04-29 11:32:02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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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发布通知称,为切实做好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现将系统切换期间征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缴费安排

一、职工医保核定缴费

医保系统切换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缓办理核定缴费相关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参保单位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代办机构)可在接到恢复通知后办理暂缓期间核定缴费相关业务并缴纳该期间医疗保险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暂不划拨,待医疗保险费缴纳完成后再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其他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含生育保险待遇)。

二、居民医保征缴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期延长至5月底,补缴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2021年1月1日起发生的合规医疗费可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燕都融媒体记者闫漪)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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