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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对大型商超、药店、餐饮单位和冷库等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2021-01-20 08:55:3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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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对大型商超、药店、餐饮单位和冷库等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确保防控措施落实 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禹彤 通讯员杨洁)1月10日,唐山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予以相应奖励。这是唐山市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下大力度强化市场监管、筑牢疫情防线的真实写照。连日来,唐山市对辖区大型商超、药店、餐饮单位和冷库等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市场价格和冷链食品安全等内容,确保市场秩序平稳和群众健康安全。

全面摸排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动态信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报备、消杀和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销售场所要设置专柜,专门标识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人销售。销售单位要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显著位置公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并明示进口冷链食品。督促相关重点场所通过扫取“河北冷链”追溯码,留存冷链食品进货凭证。截至目前,全市检测冷链食品及包装共计51374件,检测外环境23367件,检测从业人员37075人。

同时,对市内11家大型商超、25家规模较大的药品批发以及零售连锁企业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企业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求大型商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与药品经营企业签署“承诺书”,保证疫情急需医疗、防护产品不囤积、不加价,保障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此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一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管理,销售退热药品需凭购药者和患者双方身份证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处方,并实名登记;销售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凭处方、实名登记购买,并登记姓名、住址等信息。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及时、准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此外,加大对商超的检查频次,落实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价格稳定,围绕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开展价格专项治理。持续抓好防控物资质量监管,时刻关注防控物资价格趋势,确保防控物资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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