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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法

2020-07-14 06:03:01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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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唐山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试行。

《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支出办法》)从救助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为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提供了非常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指南。特别是对基金会的救助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分档: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家庭,按照6种困难情形,根据不同困难程度原则上一次性给予每人不高于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或6至12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特殊情况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适度提高救助额度。

《支出办法》对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如何开展合作救助作出明确规定。县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6%时,可申请市基金会合作开展救助活动。每年3月初,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还将视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加强合作救助。

《支出办法》还对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支出比例限额,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接受外部会计监督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记者郑芃芃 通讯员李军利、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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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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