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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路南区出台“十个严禁”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11-28 10:36:23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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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投资和创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唐山市路南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近日路南区委政法委就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法干警行为出台“十条禁令”。

一是严禁有警不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纵容包庇,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企业;二是严禁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程序规定,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严禁指派或委托辅警单独开展涉企执法活动,或指示、暗示、默许、纵容其滥用职权;四是严禁擅自设立或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及资料,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五是严禁借办案之机侵占、挪用涉案财物,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六是严禁违反规定安排企业参加评比、达标、培训、表彰、鉴定等活动,为特定关系人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七是严禁向企业报销费用或变相收取会费、活动经费,强制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八是严禁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或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等行为;九是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入股经商,收受涉案当事人、案件代理人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十是严禁在涉企服务中态度冷漠、随意拖延、敷衍塞责,在窗口服务中玩手机游戏、电脑游戏、随意脱岗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季小洁、夏建磊)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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