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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24元

2019-11-07 15:08: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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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唐山市民政局通过提标、扩面和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为高质量脱贫打基础。唐山市在农村低保标准已高于扶贫标准的基础上,今年提高到每人每年4824元,比去年增长12%,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市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实际人均发放低保金)323元,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均居全省前列。

大力提高低保保障率,努力扩大兜底保障脱贫攻坚覆盖面。市民政局通过多次进行工作调度和专项督导检查,每月通报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县级政府。针对进度较慢的农业人口大县,直接下沉到乡镇,走村入户,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目前,全市农村低保61683人,较上半年净增2709人,保障率(农村低保人口占农村户籍人口的比例)从上半年1.44%提高到1.5%,避免了“漏保”“错退”。

认真落实新的低保认定办法,实现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制定印发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文件。组织市县两级兜底保障脱贫相关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并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培训乡、村基层干部。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过筛子”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考虑支出因素科学核算家庭收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确保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全纳入。目前,纳入整户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968户1632人,患重大疾病贫困人口471户797人。

严格落实渐退期政策,防止脱贫群众返贫。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1年的渐退期,确保不影响其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去年脱贫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户脱贫不脱政策,现在全部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23人,其中纳入低保2351人,纳入特困供养707人。(记者刘禹彤 通讯员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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