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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巧解15起35户涉农纠纷案

2019-10-25 19:47: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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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乐亭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15起涉及35户桃农的鲜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依法迅速有效维护了35户桃农的合法权益,更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赵某、张某二被告合伙于2018年7月至9月在乐亭县中堡镇某村的货栈收购鲜桃,尚欠桃款共计89105元。经各桃农多次催要,二被告一直未给付,故各桃农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给付桃款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

接手案件后,吕晓颖、万小红两位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解,发现有4起案件已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二被告均相同,案情一致,但尚有11起涉及31户桃农的案件尚处在诉前调解阶段,这立即引起承办法官的警觉,这批大规模涉农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不能及时维护桃农利益,还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桃款已经拖欠一年多的时间,各位桃农急于索要桃款情绪激动,二被告因收购鲜桃的上游客商并未支付其桃款,加之今年鲜桃销售形势不好,所以手头没钱,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全面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吕晓颖、万小红两位承办法官联合发力,立即分头分批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积极安抚桃农情绪,另一方面对二被告释法明理,阐明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二被告已将上游客商起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希望各位桃农能够宽容些时日,35位桃农对二被告的处境也表示理解,但是希望能在来年开春前将桃款给付,以便来年顺利耕种,在两位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于2019年底前先给付一半桃款,剩余一半桃款于2020年3月底前付清,如果二被告不能按时给付,则需自2018年9月1日起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当日,这15起涉及35户桃农切身利益的鲜桃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妥善化解,避免了一场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利益,获得了35户桃农的拍手称赞,维护了地方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践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司法为民承诺。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靳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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