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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人员肇事逃逸 民警办案途中将其抓获

2019-08-09 11:16:5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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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一名送外卖人员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两天之后,民警在办理其他案件途中,一眼就认出了逃逸人员,并巧妙将其抓获。

8月4日,唐山交警二大队接到报案,当日下午6时许,在卫国路与国安街口南侧,一名驾驶摩托车的送外卖人员将一骑电动车人员撞伤后逃逸,随后电动车驾驶人报警。

电动车驾驶人称,事发时,他正在卫国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在卫国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行而来,导致两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建议别报警,双方私下解决。但事情还未解决,摩托车驾驶人就称着急送外卖,驾驶摩托车一走了之。这期间,电动车驾驶人用手机拍摄了一张摩托车驾驶人的正脸照片。

民警拿到这张照片后,四下寻找这名肇事逃逸男子。事有凑巧,8月6日中午,二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出门办案。当车辆行驶到学院路与北新道交叉口时,民警一眼瞧见一送外卖人员,该人正是两日前撞伤人后逃逸的男子。当时,这名男子正驾驶摩托车沿学院路由北向南行驶。民警悄悄紧随其后,等到抓捕时机。连续跟随了多个路口之后,在新华道与卫国路交叉口,正巧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这名男子拿出手机停车拍摄。见抓捕时机成熟,民警立即下车,迅速上前将该男子擒获。

经审讯,这名男子对两日前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当时是由于着急送餐,外加当时正处于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害怕报警后受到处罚,才选择逃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名摩托车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下;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四项处罚合并执行,该驾驶人应被处以罚款1400元,扣36分。(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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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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