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5月21日早6时30分许,唐山滦南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迁曹线安各庄治超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微型普通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执勤人员示意司机靠边停车,该驾驶人反而加速驶离,执勤人员尾随其后,在他躲避的村子里,将其抓获。民警令其出示驾驶证,其没有任何证件。民警当场对该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40.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滦南交警依法处该驾驶人高某6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
日前,该驾驶人高某已被滦南警方执行拘留。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融媒体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李建民 桑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