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一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驾驶套牌车辆上路行驶,被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记者从唐山交警二大队获悉,5月5日16时4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红旗轿车,行驶到建华道与建设路交叉口时,被交警查扣。原来,该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交警部门的缉查布控系统发现并报警。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承认使用了其他车辆号牌,以为不会被交警发现,便铤而走险。民警示意其出示驾驶证,该驾驶人称未携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名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应被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