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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开启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滦州模式”

2019-05-20 09:32:28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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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津冀行知河北教育评估有限公司专家组受滦州市行政审批局委托对这市一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并如期圆满完成了评估任务。这次评估工作开启了滦州市民办教育机构第三方评估审核工作的先河,标志着这市校外培训机构“管—办—评”工作机制的正式形成。

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的兴起,校外培训机构备受社会追捧。但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过程中,行政审批部门受到了政策和现实情况的掣肘。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中明确:审批机关受理办学申请后,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举办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办学场所及条件进行实地察看,结合实际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由于滦州市乃至唐山市没有建立教育专家库,没有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造成了行政审批机关校外培训机构难以审核审批的窘境。针对此问题,滦州市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最后确定按照国家有关“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等精神要求,建立启用教育机构第三方评估机制。经与京津冀多家教育评估机构联系,最后确定与已经进入唐山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的京津冀行知河北教育评估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委托其对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行政审批局依据其评估意见作出审核审批决定,确保审批工作的科学、顺畅、合法。

经过这次成功合作,滦州市行政审批局将逐步把第三方评估的范围由校外培训机构向所有民办教育机构推开。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的“滦州模式”是滦州市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效”的重要体现,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记者孙愫 通讯员王艳君)

责任编辑:郑雪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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