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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拓宽服务领域 护航民营经济

2019-05-14 16:42:41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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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乐亭县境内的民营企业,被一种现象感动着:来企业办案或走访的法官,都会送上几本《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和诉讼服务提示》。这本由乐亭法院编写的指导手册,主题为“护航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共建美丽乐亭”,共有两编26个方面80个条目,民营企业开心地称它为“普法蓝皮书”。

乐亭法院在县域经济加大跨越、加速赶超的关键时期,围绕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判、稳妥处理转型中的矛盾纠纷,发挥审判职能,拓宽服务方式,为乐亭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及时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乐亭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强化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调解,为企业突破困境争取时间。唐山某钢板公司是投资大、纳税多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几年前,他们将工程承包给唐山某安装公司,工程完工后欠工程款800余万元,安装公司将钢板公司起诉到法院。

乐亭法院民二庭庭长刘灼了解到,该企业上新项目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如果判令其马上给付工程款,必将影响其正常运营。本着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刘灼进行了耐心调解,知会原告宽限一段时间,被告就可走出困境,债权也可顺利实现。通过几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给付期限。目前,该企业已走出亏损困境。

在涉及民营企业财产保全问题上,乐亭法院实行严格审查制,禁止超诉请范围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保障涉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错误保全申请损害赔偿,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给涉诉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唐山某钢铁公司作为大型民营钢铁企业,是乐亭县的纳税大户。这家公司向合肥市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货物,拖欠了部分货款,后被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拖欠货款产生的利息,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基本账户资金40万元。

民二庭法官张克家经初步审查,确定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但未立即裁定,而是综合考量诉讼标的与被告当前生产经营状况后,决定慎重采取保全措施。他及时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双方发生纠纷是因被告企业内部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不畅造成了货款延付,且被告承诺立即给付欠款。案件以被告当庭支付欠款结案。

全面而贴心的服务,让乐亭法院深得民企的赞誉。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李平的话,就代表了众多民企的心声:“乐亭法院为民企服务做法实、亮点多,增强了我们的法治信心,促进了民企在合法合规中提升企业竞争力!”(记者黄岩 通讯员马超、李莎)



责任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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