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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酒驾

2019-04-16 11:45:4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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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4月12日,唐山交警一大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执勤民警在唐古路与农研路交叉口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看到前方有执勤民警时突然减速,然后缓慢向前行驶。这个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在民警询问该驾驶员是否饮酒时,该名驾驶员却说:“车忘了年检了。”很明显有些语无伦次,而且该驾驶员身上还散发出阵阵的酒气。随后执勤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了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45.2mg/100ml,属饮酒驾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该驾驶员给予了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普通二、三轮摩托、轻便摩托车都属于第三类机动车,所以酒后驾驶摩托也是酒驾,同时摩托车稳定性差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平稳有序,交管部门将加大对其管理力度,望广大驾驶员请勿抱有侥幸心理。(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刘黎红)

责任编辑:张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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