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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开着教练车酒驾 后果很严重

2019-03-07 17:29: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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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驾驶人因隔夜酒造成酒驾,在驾驶教练车时被唐山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

3月2日7时30分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长宁道与华岩路交叉口疏导交通时,看到一辆由南向北的教练车停靠在路边便道上,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车例行检查。其间,民警发现教练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味,便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达到酒驾标准。经询问,此人称其前一晚喝了6瓶啤酒,直到凌晨才结束了饭局,过了一夜本以为没事了,便开车外出,没想到还是酒驾。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交警二大队提示,驾驶人是否构成酒驾违法行为,是按照体内的酒精浓度来判定,而不是以酒后时间长短来判定,当体内的酒精浓度达到20mg/100ml至80mg/100ml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责任编辑:张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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