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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4+”工作法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2019-01-22 17:07:19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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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式,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开平区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通过查审联合、上下联动、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严把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2018年,该区立案95件1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

“审查+审理”,确定“标尺线”。该区树立执纪审查调查、执纪审理部门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强化查审联动。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以省、市纪委监委机关编印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相关制度及常用文书作为“工作标尺”,从严落实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规作流程,从严强化实践运用;另外,对重大、复杂、疑难或定性分歧较大的案件,由审理提前介入,严格落实“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

“协审+互评”,及时“找不足”。该区注重发挥案件评查的业务指导作用,对镇街基层案件采取提级协审的方式进行审核把关,2018年协审基层案件35件,出具审核意见单40余份;抽调9个镇街纪检干部对照开平区基层纪(工)委质量检查个案评分表进行案件质量“交叉互评”,通过互查互评,交流办案经验,发现各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

“通报+整改”,打好“后手牌”。该区坚持以查促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分决定执行有瑕疵、组卷归档不规范等问题下发通报,案件审理室加强对案件评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通过整改提高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同时,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果,对重点、普遍性问题进行调研抽查,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

“纪律+法律”,建立“衔接链”。审理工作人员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思践悟,通过参加各级培训、业余自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运用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业务素养,促进监委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相关程序不断规范,加强与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纪法衔接链,形成监委、检察院、法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升执纪监督监察的精准度。(开纪)




责任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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