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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至8月31日唐山市将开展车辆污染整治攻坚行动

2018-06-17 09:37:46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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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唐山市车辆污染整治攻坚行动会议获悉,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前阶段集中整治基础上,唐山市将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车辆污染整治攻坚行动。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治攻坚行动将依法对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即:“对于不悬挂牌照、故意遮挡牌照野蛮驾驶的大货车司机,一律作记12分处罚;对于重型货车、拖拉机等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先卸载后处罚;对于货运车辆超过核载质量30%的一律记6分,未超过30%的一律记3分,对于驾驶证累积记分超过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对于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于违规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的货运场站,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改正;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司机不出示驾驶证、弃车躲避处罚阻碍执法的,一律行政拘留;对于涉及道路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一律依法从严打击。”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超限超载及高污染排放车辆,有效降低各类高污染车辆对大气的影响,使唐山市境内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明显减少,逐步构建车辆污染全天候、全方位管控长效机制。

唐山市5个市级联合执法组继续采取昼夜结合,分区划片方式,不定时间和地点开展整治行动。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本地公安、环保、交通运输部门,组织不少于2个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本次攻坚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曹妃甸区、玉田县、滦南县、乐亭县、滦县、迁西县、遵化市、迁安市、海港开发区的国、省干道和市区外环线,唐山市45家钢铁企业、22家焦化企业、17家水泥企业。整治重点为超限超载、扬尘飘洒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货车,超载、冒黑烟的拖拉机。(记者杨文进)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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