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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05-18 07:53:01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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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4月22日)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冀发〔2018〕1号),现就唐山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六次、唐山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两个率先”目标,全面推动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编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完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夯实农村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基础,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实现快速增长。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质量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康全面实现。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建立,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全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市全面建成。

二、坚持质量兴农,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制定实施唐山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巩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加快划定和建设60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调优种植结构,依托省级“粮改饲”试点市,加快建设万亩示范区、千亩示范方。调减籽粒玉米等非优势作物,重点发展强筋小麦、高产高效鲜食玉米、高油酸花生等优质专用品种,到2020年粮经饲比调整到50:43:7。壮大特色产业,2018年创建1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供应京津蔬菜基地65万亩,发展优质果树基地7.5万亩、林下经济6.5万亩。优化畜禽结构,2018年新增畜禽标准化示范场30家。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智能奶牛场建设,2018年成年母牛年平均单产牛奶达到8吨。调优渔业结构,2018年新增国家级渔业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1—2家、海洋牧场1—2个。大力推进高标准山区综合开发4万亩。

(二)大力发展质量农业。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为统领,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叫响“安全食品唐山造”品牌。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2018年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项,制定企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60项。建成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无公害(绿色)认证企业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部纳入追溯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将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实行“红黑名单”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2018年县级检测机构全部开展实验室定量检测,50%以上通过“双认证”,实现主要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检验检测全覆盖,大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7月底前12个创建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三)着力发展科技农业。坚持以科技为支撑,推动农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支持科研单位实施种质资源利用、农业废弃物利用、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科技研发专项,2018年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6个、省级试验站9个,建设5个首席专家工作站。完成国家蔬菜育种创新基地建设,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示范基地2个、县级科技示范基地15个。加强集成技术示范推广,2018年组织实施40项绿色生态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建设唐山市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新增物联网大棚500个、物联网大田2万亩。推进大数据智能装备建设,实现农机深松作业100%智能化监控,建设智能牧场40个,实现海洋渔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全覆盖。

(四)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程,以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为重点,推动全产业链开发,2018年培育1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示范品牌。每个县(市、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打造县域公用品牌。实施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鼓励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名牌优质产品等,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2018年培育10个农业企业示范品牌。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工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三品一标”,2018年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2018年“三品一标”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面积占比达到55%以上,到2020年达到60%以上。

(五)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实施大招商、招大商行动,谋划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200个,其中省级重点项目7个、市级重点项目30个,2018年完成投资80亿元。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支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和农产品深加工,支持建设现代化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较上年增长11%。每个农业大县(市、区)都要规划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园区(聚集区),2018年唐山全市新建和培育入统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个。培育1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18年培育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典型。建设好迁西花香果巷国家级田园综合体,2018年培育10个田园综合体示范典型。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018年培育1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8年农产品网上交易额争取达到15亿元。

三、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优化乡村空间结构。以县域为单元,科学编制镇村体系规划,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中心村、产业发展聚集区集中。因地制宜选择整治和建设模式,稳步建设中心村,改造提升保留村,保护开发特色村。组织编制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同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现代产业园区和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

(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为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18年培育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模式,2018年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垃圾处理率达到90%,2019—2020年提升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8年农村厕所改造10万座,2019年基本完成改厕任务,力争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2020年进一步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和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2018—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夜间亮化和村庄美化建设任务。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连村道路建设,2018年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到2020年改建1200公里。有序开展农村散煤治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取暖。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供水、供气、电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4.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到2020年分别达到96%和95%。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2018年全面实现行政村通光纤宽带,4G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2019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月底前完成2016户。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2018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以上,到2020年达到85%以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2018年规范化村卫生室达到80%,到2020年达到90%。实施农村社保扩面提标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和待遇水平,2018年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80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节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四、坚持绿色兴农,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一)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2018—2020年,唐山市完成造林绿化100万亩,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9.3%左右。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开展造林绿化对标攻坚,实施通道绿化、荒山绿化、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城区绿色空间拓展、森林村镇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绿化等10大造林绿化工程,2018年完成造林绿化34万亩,为2019年创建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开展农业节水行动,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节水技术,2018年新增节水小麦品种实施面积13万亩,到2020年实现节水小麦品种全覆盖。普遍推行测土配方施肥,2018年施用面积达到930万亩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化肥统配统施和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2018年主要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9%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以上。

(三)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2018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2019年底前分别达到100%和75%。加快推进玉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建设。助推河北金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技术成果在唐山市落地生根。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处理、处置体系,以县为单位开展废弃农膜全回收利用试点。2018年培育10个绿色农业生产示范基地。

(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18年压采地下水4401万立方米。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各类纳污坑塘和农村河渠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2018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到2020年治理100平方公里。加强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市、区)和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五、繁荣农村文化,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大钊精神、当代愚公精神和唐山抗震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探索建立农村诚信体系,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二)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村民中心、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深化“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进农村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户户通升级工程。深入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2018年50%的行政村达到建设标准,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农民依托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三)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特色民俗文化、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保护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农业遗迹。支持发展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民间文化,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活动,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四)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2018年县级文明村占比达到40%以上,到2020年达到60%以上。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培育发展红白理事会、志愿者队伍、农村新乡贤队伍等,组织开展“美丽庭院”、“最美家庭”、文明户等选树活动。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涵育勤俭节约的文明风尚。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六、创新乡村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中的党组织覆盖面。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精准选配第一书记,探索农村致富带头人、企业家村官选、育、管、用新路径,严格大学生村官管理。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深化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持续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清理、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侵害农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全面开展代办服务。到2020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村级“一站式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三)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行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涉农行政行为。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实现农业大综合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强化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加强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村匪村霸、宗族恶势力及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整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行为,严禁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率先高质脱贫,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一年集中攻坚集中脱贫,一年巩固提升动态管理”的思路,在全省率先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精准识别,推行精准帮扶,逐户落实帮扶计划和措施,做到“一户一档一策”。突出产业和就业扶贫,深化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大力发展社会扶贫。每个贫困户都要有1名干部结对帮扶,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加强档案管理,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痕迹化管理。2018年完成96个相对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做好承德市7个深度贫困县对口帮扶工作。

(二)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提升加工和带动能力,着力打造行业领军企业,2018年新增达到省级龙头企业标准的企业6家。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家庭农场台账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录,2018年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0个,新增专业大户70个。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清理“挂牌社”“僵尸社”,2018年新增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的合作社10家以上。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2018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0%。

(三)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广订单农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积极发展土地、农宅、资金、资产等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扶持政策,积极拓展农民转移性收入。2018年实现唐山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的目标。

八、强化投入保障,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一)确保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适应。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可在确保完成上级专项资金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将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统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

(二)创新资金筹集机制。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有关政策,利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三)强化金融支农力度。推动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拓展担保范围,扩大业务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的农业担保公司。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投保农业保险。完善政银保、银企保和农权贷等金融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支持乡村振兴。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探索开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业务。支持发展农业互助保险。深入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坚决打击农村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九、强化制度保障,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质量,实现国家、省、县三级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积极推动确权成果应用。采取互换并地、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2018年打造10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点。探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总结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抵押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模式。

(二)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创新。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安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指标不低于唐山全市指标的10%。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奖补资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有序开展确认成员、股份量化、完善权能等工作,重点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到2020年80%的行政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实施意见》(冀财农改〔2017〕16号),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土地整治、农田水利、村内道路、产业发展等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

(四)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完成柏各庄农场、芦台农场、汉沽农场3个农场企业化改革,组建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动柏各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上市。2018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加快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处置人员、资产、债务等问题,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

(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乡镇新型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打造各级示范社。推进绿色农产品直采直销,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电商平台,配套建设基层服务网点。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全业务链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平台,创新“农权贷”金融惠农模式。推进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典型。

(六)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行动,2018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认定80%以上。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吸引鼓励从农村走出来的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以多种形式服务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七)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预算内投资与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城市稳定就业定居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公租房保障范围。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的机制。

十、强化政治保障,加强和改进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体现到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等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市县两级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唐山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每年要向唐山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增加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力度,对扎根农村、发展农业、服务农民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点使用,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为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利用选调生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等政策,有计划地引进高学历和短缺专业人才。加大对县乡基层的招录力度,优化“三农”队伍结构,做到“三农”工作有专门机构管、专职人员抓。

(三)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唐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要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推进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产业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

责任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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