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唐山市人社局获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据了解,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为1650元,高级(三级)为22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能降级申领补贴。
申报方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陆“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发放方法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 记者 闫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