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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举报食药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2017-07-14 09:16:14 来源:唐山晚报

 

今年上半年,唐山市食药监局坚持“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半年来,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1435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置,投诉举报数量较2016年同比增长102%,12331投诉举报热线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知晓,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社会监管的热情空前高涨。

依照《唐山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市食药监局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兑现了举报人奖励。分别是:

1.唐山明劲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虚假标注产品标签案。执法人员已对涉案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蓝莓果产品;罚没合计1.0084万元。市食药监局依法兑现举报人奖励300元。

2.滦南县麦香特糕点厂虚假标注面包生产日期案。执法人员已对涉案单位作出行政处罚:依法责令改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罚款。市食药监局依法兑现举报人奖励300元。

市食药监局提醒,若发现有下列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联系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如果反映情况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申请兑现最低100元、最高10万元的举报奖励: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群众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可通过信访、网络邮箱的方式向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市食药监局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62号,唐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络邮箱:tsspyptsjbzx@163.com。 (记者 曹瑞云)

责任编辑:吴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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