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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公安一周内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6起

2017-04-21 10:14:18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唐山市中心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近期因婚庆、开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势头,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唐山市公安局强力开展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和果断措施,一律顶格处理。仅一周时间,共查处非法燃放案件26起,行政拘留20人,罚款30人,制止非法燃放25起,收缴烟花1182件、爆竹405万头。

工作中,唐山市公安治安部门针对辖区内因结婚、开业、乔迁等可能出现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隐患,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逐一走访,严防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小区,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重点巡控,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对违法人员一律行政拘留。期间,共出动警力868人次,排查重点部位57处,出租房屋271间,婚庆殡葬等服务单位32家。4月15日,路北公安分局在巡查工作中,及时制止违规燃放案件2起,收缴烟花爆竹2万头。4月17日,路南公安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商业售楼处门前正在燃放烟花爆竹,当场收缴未燃放鞭炮3箱,对违法行为人朱某采取行政拘留5日处罚。

同时,通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的社会面宣传和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曝光等形式,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活动,大力营造禁放宣传氛围。通过积极宣传发动,4月12日,路北公安分局收到市民主动上缴组合礼花8件、鞭炮4万头。

据了解,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还极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请广大市民遵守《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有关规定,遇有非法燃放行为要主动劝阻,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记者 卢山 通讯员 赵昕)

责任编辑: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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