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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法院创立1+N+N审判工作新模式

2017-04-06 06:47:04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遵化法院主动创新审判权运行机制,设立了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成员的审判团队工作新模式,实现了审判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为此,遵化法院3月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这一举措。

随着入额法官的产生,配置好员额法官以及各类司法人力资源,使之发挥最大效益,成为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紧要课题。为实现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遵化法院在原有庭室架构基础上,构建起“1+N +N”的基本办案模式,即入额法官+法官助理(过渡期内的法官)+书记员。

审判团队新模式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每个办案单元均有入额法官,体现专业化审判,确保同类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

在确保审与判统一、权责利一致、办案责任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审判团队的法官可独任审理案件,也可自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庭长对其所在的部门负有审判管理权,主审法官在分管副院长、庭长的指导监督下,享有相对完整、独立的案件裁判权。

全院共组建刑事行政、民商事、调解速裁、综合、基层法庭等5个审判团队,下设22个办案单元。

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专业法官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提供咨询指导,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遵化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内设了咨询机构——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方向是:对法律适用存在标准不统一或者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做出裁决的案件;涉及群体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有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

专业法官会议对所讨论案件不进行表决,形成的意见仅具有咨询性,是否采纳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决定,由承办独任法官、合议庭对案件处理结果负责。(记者 黄岩 通讯员 张雷、赵英坤)

责任编辑: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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