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咨询,他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生意合作伙伴支付7600元货款,谁知操作时不慎将这笔钱转给了另一位联系人。李先生索要货款时,对方拒绝归还并拉黑了李先生。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北省全景律师事务所武楠楠律师。武楠楠说,对于收款人来说,这7600元钱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发现微信转账有误,事主应该及时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要求对方退还,对方有返还的义务。如果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对方。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事主所在地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因此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另外,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微信转账记录和银行卡明细,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事主可轻松胜诉,追回自己的损失。
起诉的前提是需要明确被告的姓名和身份信息。由于一些网友并不能明确圈内所有好友的身份信息,遇到这种情况,就要颇费周折了。需要说明的是,微信转错账的受害人,是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互联网企业并无过错,因此无权要求互联网企业赔偿损失。
武楠楠提醒,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工具进行转账。这种操作方式虽然便捷,但转账前一定要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再进行操作,免得错转后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损失。(记者 刘天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