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为做好唐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年终结转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切换工作,自12月31日18时起,唐山暂停全市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网络系统对外服务。
自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5日8时,唐山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受理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和刷卡购药服务。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1日8时,唐山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受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服务。自2017年1月1日9时起,启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
在此期间,唐山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除继续办理各种备案手续外,其他业务暂停受理。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可凭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到原就诊医药机构按规定补录相关费用。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如需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收治入院,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再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及费用录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