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一环,煤质监管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履行煤炭生产领域煤质监管职责,努力降低燃煤污染,力促环境质量改善。
强监管。市质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炭质量监管的通知》《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掌握摸清了全市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底数,建立了企业动态监管台账,并督导全市质监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同时,对全市洁净型煤等煤炭产品组织开展2016年度煤炭产品市级监督抽查工作。1至10月份,已抽查洁净型煤等在产煤炭生产企业的产品71批次,71批次全部合格。
严检验。为了适应当前煤质检验工作的需要,该局在生产、销售、使用煤炭相对集中的8个县(市)区布点建设新的煤质检验机构,并积极为新建设的煤质检验机构提供了技术、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截至目前,遵化市、迁安市、滦南县、玉田县、迁西县、丰润区和古冶区的煤质检验机构已顺利取得检验资质。新建检验机构投入使用,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积极有效的技术支撑。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加大洁净型煤等煤炭产品的抽检力度,加大推进煤质检验机构建设进度,配合环保等部门做好流通、使用领域煤质检验工作,为我市早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作出应有贡献。(记者李响)